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几条与农民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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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几条与农民息息相关
“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这是21世纪以来的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主要包括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粮食保障、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乡村公共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改革等内容。下面凯诺律师就与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文件中的具体内容。
重点一、摆脱贫困的县 设立5年过渡期
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明确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抓紧出台各项政策完善优化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少有,对于脱贫地区实现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意义。
重点二、打好种业翻身仗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文件提出,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
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 但实践过程中,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是越来越严重,比如在未批准的情况下,占用耕地或是其它农用地进行非法建设,或是占用农用地挖种树苗等,严重破坏了土地用途。为此,为了遏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国家在此之前就发布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政策规定,而且在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对外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也有强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此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强调,可见国家在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方面是非常重视的。
因此,凯诺律师建议大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有相关部门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耕地,或是基本农田搞开发、挖塘等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采取法律途径。
重点三、不得违背农民意愿 强迫农民上楼 不搞大拆大建
文件中提出,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同时要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虽然说,农村集中居住在楼里,或可节约出一半的土地,但是在提高土地利率的同时,也不能不顾老百姓的意愿强迫农民“上楼”。然而,这些年,无论是在合村并居、合村并镇过程中,还是村庄规划过程中,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是屡屡发生,有不少农民甚至都遇到了陌生人的“骚扰”“打压”,或是断水、断电等“倒逼”的情况,这些做法不仅严重偏离了相关政策的要求,违背了农民意愿 ,也不利于村庄合理规划和建设。因此,在合村并居、合村并镇或是村庄规划中,一定要考虑到了老百姓是否愿意“上楼”这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矛盾,才能顺利的进行建设。
另外,还需要提醒广大被拆迁人一点的是,在合村并居过程,如果遇到违法征收或是违背政策要求,强迫农民上楼的情况,建议及时的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点四,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加强宅基地管理
文件中提出,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文件中还提到,要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对于现有土地比较多的农户来说,或者是正在大面积承包土地从事规模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延长土地承包期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的好消息,有利于他们对自家土地进行一个长远规划,有利于对农田基本建设和土地增肥方面的较大投入等等。
此外,中央一号文件中还强调,要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中央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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