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买房,房本只写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婚前、婚后买房,房本只写一人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号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民法典》意义重大,其中有不少房产相关的内容,我整理了以下7大要点,供大家参考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1、婚姻关系中的房产问题,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划分?
2、房子借他人名字办理登记,产权怎么算?
3、购买前应查明房产有无居住权?不然你买了房以后里面可能还有人正常居住。
4、通过中介得知房产信息,但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最后也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5、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6、房屋长期空置,作为业主仍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7、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
婚姻关系中的房产问题
★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或个人全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在无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部分或者全部归对方所有的,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法分割。
★婚前按揭买房,由一方父母或者个人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后分割的是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子增值部分。
未婚同居购房,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算共有财产。
婚前你爸妈全款给你买的房子,算你一个人的;而婚后爸妈全款买的房子在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算你和你伴侣两个人的(无明确约定下)。
看了婚前买房,我们再看看婚后买房房产归属情况!
★婚后,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父母,购买房产赠送给子女居住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哪一方的,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不论是谁出的钱购买的房子,没有约定这套房子是个人财产的,属于共同财产。
有房贷的情况下,只要婚后参与还贷,夫妻双方就能获得相应部分的产权与增值收益。
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1062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已办理登记,但不在自己名下,房屋产权怎么算?
现在好多人为了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到头来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例如:
小王出钱借小陈的名义买房,房子登记在小陈名下,等房子升值后,小陈不想将房子给小王了。
小王必须提供借名买房的协议,且固定购房款(首付、按揭等)是自己出的,如果拿不出证据,小王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即使证据充分,若不尽快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也可能被他人查封、抵押等。
借名买房风险极大,各位有钱人千万慎重!
购买前查明房产有无居住权?
《民法典》新增了居住权条款(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能使居住者得到更多的保障,其权利期限可不设上限,一直居住至离世为止。
1,如果你是老人,又没有什么收入,如果把房子卖掉了,那么住的地方就没有了,租房子住也不知道期限是多少,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找银行或者买房的人签订一份保障你居住权的合同,即房子出售给银行或者个人,但是在你有生之年,需要保障你自己的居住权,你可以一直住到房子里,直到自己走的那一天,居住权消灭,对方才能拥有你的房子。
2,如果房子是你的,但是因为子女不孝顺,而有个大妈或者保姆来照顾你,你觉得对方对你的照顾非常好,那么你可以在你的房子里面给对方设立一个居住权,让对方可以有一个住的保障,但是对方不拥有房子的产权和处置权,也就是对方可以住,但是不能租和卖,这样也保障了子女的继承财产不受损失。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买的房子里面有居住权备案,可能会造成虽然买了房子,但是无法住进去的尴尬,这也是未来买房,需要重点关注到的地方,不光需要关注产权,还需要同时兼顾居住权。
房屋买卖租赁能否避开中介交费?
众所周知,购买二手房税费吓人,其中中介费一般是房价的2%,按照成都一套300万房子计算,光是中介费就是6万,打工人这一年工资就没了,心疼不已。因此很多人货比三家选择较低的中介成交,甚至私下联系卖家省掉中介费,让中介人员白忙一场。
《民法典》在第965条做了一个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只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换句话说,如果您委托了中介机构,利用他们提供的信息源,认识了买家、卖家或承租人,事后订立了合同成交的,不好意思,您还得把中介费给人补上。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谁?
一般小区都有一些公共收入,诸如电梯广告、大屏广告、展位广告、车位租金等收入,多数是物业公司在管理、收取,业主对这部分收益全然不知。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这也就是说,此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电梯广告、外墙广告、车位这些公共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处于市中心的小区发钱也不是不可能,想象还是很美好的~
没人住的房屋需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该条主要是在承袭了《物业服务纠纷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基础上,依据社会实际进行了相应地完善。
所以,哪怕是房屋长期空置,作为业主仍然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哟!
住宅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我们购买房子,土地使用权均是70年,那入手一套有着30年房龄的房子,40年后,房子还属于我吗?
民法典在物权编在第359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自动续期,《民法典》算是给老百姓们吃了颗“定心丸”,但是这条款的后面还有半句话大家要注意,续期的时候可能是要交费的,这个交费是按照什么标准交,届时会不会进行减免?尚未明确。
也有网友提出:几十年后房子还能住人吗?到时候占也没人占,住也没法住,自己也无权拆楼盖新房,多尴尬!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